管考組織架構
本校高教深耕計畫係以「由上而下」和「由下而上」之雙軌並進,且由校長領導全校行政和學術單位全力投入進行規劃。計畫目標之擬定乃參酌學校事務發展委員會、校內各委員會、學生會代表、和校外專家之諮詢意見,並植基於本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為規劃原則以達相輔相成之效。計畫之推動和各項策略以具前瞻、跨領域、和具體可行,而能落實於教學現場並培育學生關鍵基礎能力和就業能力為主要考量。
為確保達成本計畫之落實執行,依據品質管理循環(Plan-Do-Check-Act,PDCA)按規劃、執行、查核與行動來進行活動與控管,以確保目標之達成,並進而促使品質持續改善。本校管考機制包含「外部管考」與「內部管考」兩部分,外部管考機制由教育部技職司(或其委託單位)執行;內部管考機制由秘書室、教學資源中心、教務處、學務處、研發處、人事室和會計室分責控管目標計畫執行與財務經費控管,以有效達成計畫規劃、決策落實、策略執行成效與進度考核等管考機制。
「高教深耕計畫」由校長擔任計畫總召集人,主任秘書擔任副召集人,教學資源中心主任擔任計畫執行長,定期召開「高教深耕計畫推動小組會議」由各執行單位提報計畫執行成果,檢視進度並適時檢討與修正,以達計畫預期之成效。本校高教深耕計畫經費編列與流程控管如下圖所示。